次日一早,唐納進入辦公室,立即和那律師事務所的首席律師朋友-喬治。華來士通話,將他對麗亞所知的一切情況告訴了喬治。
「唔,她尚未成年,附近又沒有其它親屬。如果我能為這事做些什麼,那首先就得找個合格可收容她的地方。。。否則她將會被送去州政府的少年寄養院。
」「我是否合格?」
「你!唐納!我想你當然合格。但你可瞭解你將要介入的是件什麼事?如果你獲得法庭批准作她的「監護人」,那你至少得負責四年,或直到她成年。」
「是的。我願意收容她,做她的監護人。如果有所必要,我也願正式領養她,認她作女兒。」
「那很好。我馬上就來試辦。」
兩小時後,喬治來電話。
「我們已做了對麗亞父親的背景調查。他有愛打女人的習慣,各種年齡的女人都有。現在他還有好幾件暴力傷害女人的案子,等候出庭受訊。」
「這對麗亞有什麼影響?麗亞這件事該怎樣處理?」
「唔,我們須盡快取得兩件法律文書:一是禁止他接觸麗亞身體的「禁」令,二是授權你做麗亞的「臨時監護人」的證書。」
「這樣夠嗎?只要法律允許,我希望麗亞可從此不再須「面對」他,不讓他再有任何暴力侵害她的機會。不然下次他很可能會更嚴重的傷害她。」
「你真的願意領養她?」喬治問。
「是的,如果那是惟一可保證麗亞不再會受到她父親暴力侵犯的途徑。」
「好,那我就立刻全力全權代辦。如果一切順利,下午我會和你聯絡。」
下午三點鐘,律師事務所打來電話。是唐納熟識的喬治的秘書小姐的聲音。
「一切都已就緒。唐納,你真幸